全面个人信息保护时代来临 大数据
应用程序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这些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将无所遁形。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屡发生,用户的信息安全存在严重隐患。作为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将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监管与治理。
历经十八载终出台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已经成为与物质资产和人力资本同样重要的基础生产要素。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及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崛起,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各行业、各领域关注的焦点,数据集聚开发应用背后的隐私泄露、数据泄露等问题亟待解决。
个人信息保护法千呼万唤始出来,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俊臣曾表示,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是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保障的客观要求,是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早在2001年,国家就成立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推动国家的信息化相关立法;2003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即着手部署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研究工作;201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位列“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69部法律草案之中。
去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法典,其最大亮点之一就是人格权编单独成编,对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内容及其行使等内容作了原则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制定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行政处罚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同年10月,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一审稿)全文,公开征求意见,并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今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主要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不透明以及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使用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全面个人信息保护时代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