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许可证分类
■ICP许可证(互联网有偿信息经营业务)
■EDI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呼叫中心许可证(呼叫中心业务)
■SP许可证(移动端经营,短信通道等)
■IDC许可证(服务器托管业务)
■ISP许可证(小区、办公楼宽带或网站接入业务)
■广播电视许可证(拍摄制作视频,广播剧等)
■出版物许可证(售卖图书、光盘、报纸期刊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游戏、动漫、音乐、直播等业务)
■特许经营备案(连锁店、加盟店等)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药品信息服务)
许可证申请必要性
申请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